艺术与教育系

艺术与教育学院召开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6-01-05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林建教字〔2025〕10号)文件精神,规范有序推进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突出育人实效,切实提升艺术与教育学院教师教学积极性与教学质量,1月5日上午9点,学院在2518会议室召开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教)工作专题部署会。艺术与教育学院各教研室主任、团委书记及院督导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围绕本学期评教工作的核心要求、实施流程及重点任务展开全面部署。

会上,艺术与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杨燕增解读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结合学院艺术类、教育类课程教学特色,明确本次考核工作的组织架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强调本次评教工作由学校考核领导组统筹协调,艺术与教育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反映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贴合艺术与教育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针对考核实施细节,会议重点明确了四大核心考核环节的适配性要求:学生评价、同行互评、院(部)评价及督导评价将结合艺术与教育学院课程特点,细化评分标准。其中,学生评价占 35%、同行互评占 15%、院(部)评价占30%、督导评价占20%,各环节需重点围绕教学文件规范性、课堂教学创新性、实践教学实效性等维度开展。院督导组将按照“平时抽查+期末集中检查”模式,针对艺术技能实训课、教育类实践课程等重点,对教案编写、课堂教学效果、教学创新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各教研室需牵头完成同行互评与教学文件审核,尤其关注艺术创作指导、教育教学设计等专业特色环节的考核。

会议结合学校要求与学院实际,明确关键时间节点:学院已完成参评教师人数核定工作,后续需于1月12日前完成考核结果公示,1月15日前按规范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考核材料至行政办公楼。同时,会议强调奖励加分环节需严格依据文件标准执行,对学院教师参与教学类技能比赛、指导学生艺术展演、教育类竞赛等成果进行精准认定与分值核算,充分体现艺术与教育学科特色。

艺术与教育学院各教研室主任、团委书记及院督导组成员就考核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针对跨部门任课教师考核归属、艺术小班教学学生评价方式、异议复核流程等关键事项达成共识。大家一致表示,将严格落实会议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点细化考核实施方案,确保评教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切实发挥考核对教学质量的提升作用。

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艺术与教育学院全体参会人员的思想认识,明确了考核工作的任务分工与操作规范,为学院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艺术与教育学院将按照会议部署,扎实推进各项考核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教学质量,助力学院艺术与教育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为学校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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